列出、检查/验证已发出的汇票、责任-[PPC 通告编号。 93-15]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3年04月14日
(纳尔)卷。四号2 / 1993 年 1 月 - 4 月 [ PPC 通知编号。 93-15,1993 年 4 月 14 日 ] 发出的汇票的列名、检查/验证、责任 - 自 1993 年 5 月 1 日起,所有地区办事处应列出/编码由各自地区的邮政局长签发的所有汇票,而货币马尼拉中央办公室订单科应验证、检查和编码所有仅支付的汇票。区域邮局签发的编码汇票应于每月 15 日和 30 日通过软盘提交给马尼拉中央办公室汇票科。要求所有邮政总局局长在证明或证明报告的真实性之前彻底检查其各自邮政检查区的邮政局长的报告,因为他们应对所发出的汇票/附表中的任何误报承担同等责任在上述期间。责令区域主任、区域财务处处长、邮政总局局长、邮政局长及所有有关员工严格遵守该通知。采用:1993 年 4 月 14 日 (Sgd.) JORGE V. SARMIENTO 邮政局长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列出、检查/验证已发出的汇票、责任-[PPC 通告编号。 93-15]pdf预览版
列出、检查/验证已发出的汇票、责任-[PPC 通告编号。 93-15]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