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二号2 / 1991 年 4 月 - 6 月 [ DBM,1991 年 9 月 22 日 ] 纪律处分委员会关于行政纪律案件的规则 根据公务员规则第 XVIII 条的规定,P.D. 第 37 条的规定第 807 号和 E.O. 第 V 卷第 7 章第 47 节1987 年行政法典 (AC) 第 292 号 DBM 纪律处分委员会 (DAC) 根据 1987 年 9 月 22 日第 199-87 号 DBM 办公室命令成立,负责接收和调查针对 DBM 官员和雇员的投诉,特此通过并颁布遵循行政案件调查程序的规定。规则 I 总则 部分 1. 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预算和管理部 (DBM) 纪律处分委员会 (DAC) 对 DBM 官员/人员案件进行的所有诉讼/行政调查。第 2 节. 任期保障——除非法律规定的原因和经过正当程序,否则 DBM 下的公务员中的任何官员或雇员均不得被停职或解雇。 (第 36 (a) 节)的 P.D. 807 和秒。 46,第 7 章,第 V 卷,(AC) 第 3 节。纪律管辖权——DAC 应对所有违反公务员规章制度的 DBM 官员和雇员拥有纪律管辖权。为此,可以委托 DBM 的任何律师/区域主任进行调查,以对投诉进行调查或在实况调查中接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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