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塔克洛班市转变为高度城市化的城市[第 3 号公告第1637章]

相关行业:总统公告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04日
104 OG No. 51, 8581(2008 年 12 月 22 日)/《今日标准》,(2008 年 10 月 17 日)/马尼拉时报,(2008 年 10 月 17 日) 1637,2008 年 10 月 4 日] 将塔克洛班市转变为高度城市化的城市 鉴于 1991 年地方政府法规 (LGC) 第 452 条规定,经认证的最低人口为二十万 (200,000) 居民的城市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按 1991 年不变价格计算的最新收入至少为 5000 万比索 (P50,000,000.00) 的,经市财务主管认证,应列为高度城市化城市。鉴于,1991 年 LGC 第 453 条还规定,菲律宾总统有义务在满足菲律宾第 452 条规定的最低要求后三十 (30) 天内宣布该城市为高度城市化的城市。相同的守则,因此在适当应用后;鉴于,根据 1991 年地方政府法典实施细则和条例,将城市转变为高度城市化城市的程序如下: 决议 - 感兴趣的城市应向菲律宾总统办公室提交一份决议:在为此目的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其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了其桑古尼语,并得到了市长的批准和认可。上述决议应附有收入和人口证明。转换声明 - 在收到该决议后三十 (30) 天内,菲律宾总统应在核实已满足收入和人口要求后,宣布该城市为高度城市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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