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 200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为 LIPA 市的特殊(非工作)日[第 3 号公告第914章]

相关行业:总统公告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09日
101 OG No. 48, 8223(2005 年 11 月 28 日) 914,2005 年 9 月 9 日 ] 宣布 200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为利帕市的特殊(非工作)日 鉴于 200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成千上万的圣母玛利亚信徒预计将在加尔默罗会修道院增光2005 年利帕卡梅尔国家朝圣,以纪念国家圣体和玛丽安年;鉴于,利帕市庆祝每个家庭和我们的国家都奉献给圣母玛利亚玛利亚玛利亚;鉴于,让利巴市的人民有充分的机会以适当的仪式庆祝这一时刻是恰当和恰当的。因此,我,EDUARDO R. ERMITA,执行秘书,经 GLORIA MACAPAGAL-ARROYO 阁下授权,特此宣布 200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为利帕市的特殊(非工作日)日。我特此声明并盖上菲律宾共和国的印章,以昭信守。完成了,在我们主 2005 年的 9 月 9 日,在马尼拉市。总统授权:(Sgd.) EDUARDO R. ERMITA 执行秘书 执行秘书:(Sgd.) JOAQUIN C. LAGONERA 高级副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动态生成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宣布 200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为 LIPA 市的特殊(非工作)日[第 3 号公告第914章]pdf预览版
宣布 200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为 LIPA 市的特殊(非工作)日[第 3 号公告第914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