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1948 年 6 月 6 日 71 日 ] 召集菲律宾国会特别会议 鉴于公共利益要求召开菲律宾国会特别会议,以考虑紧急立法措施:现在,因此,我,Elpidio Quirino,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召集菲律宾国会召开特别会议,为期十天,从 1948 年 6 月 14 日下午 4:00 开始下午的时间,为了审议关于社会保障保险、资本所在地、银行法修订以及总统可能提交给它的其他紧急立法的法案。请所有有权担任菲律宾国会议员的人注意本公告。我特此声明并盖上菲律宾共和国的印章,以昭信守。于 6 月 6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 1948 年和菲律宾独立的第二年。 ELPIDIO QUIRINO 菲律宾总统 总统:EMILIO ABELLO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召集菲律宾国会召开特别会议[第 1 号公告71]pdf预览版召集菲律宾国会召开特别会议[第 1 号公告7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