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4, v.4,5,6, 285 [ 公告编号1945 年 9 月 20 日 15 日 ] 召集菲律宾国会特别会议 根据菲律宾宪法第 VI 条第 9 节赋予我的权力,以便国会可以考虑和通过 1946 年拨款法案、公共工程法案和增加一审法官人数的法案,我,菲律宾总统塞尔吉奥·奥斯梅亚,特此召集菲律宾国会召开为期十天的特别会议从 1945 年 9 月 22 日星期六下午四点开始。请所有有权担任菲律宾国会议员的人注意本公告。为作见证,我特此亲自下令盖上菲律宾联邦的印章。 9 月 20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45 年,菲律宾联邦,10 日。 (Sgd.) SERGIO OSMEÑA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撰写:(Sgd.) JOSE S. REYES 总统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召集菲律宾国会召开特别会议[第 1 号公告15]pdf预览版召集菲律宾国会召开特别会议[第 1 号公告1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