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OG No. 14 1486(2012 年 4 月 2 日)[CV No. 88634,2008 年 1 月 31 日] JOSE ILETO,原告上诉人,VS. RIZAL 商业银行公司,被上诉人。上诉法院原告对 2006 年 6 月 26 日地方法院,布拉干省马洛洛斯市第 22 分庭的命令[1] 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编号为 760-M-2004,要求撤销所有权,其中的决定性部分内容为:“鉴于上述情况,被告 Rizal Commercial Banking. Corporation 提出的驳回动议特此批准。本案因原告未能说明诉讼理由而被驳回。因此下令。”事实:1996年9月11日,上诉人从被上诉人处获得了一笔金额为P3,000,000.00[2]的抵押,以TCT编号为T-93642的上诉人房屋和地段为抵押[3]面积 346 平方米,位于 Bulacan 的 Baliuag。根据本票的付款时间表,P3,000,000.00 的金额应在 15 年内支付或 - “从 1996 年 10 月 20 日开始,每月分期付款 180 次,每月的第 20 天支付如下:1) 六 (6) P46,170.13 的水平每月分期付款;2) 此后的分期付款应根据贷款协议定期计算和协商。"* 上诉人还同意在违约的情况下就到期和未付的金额支付每年 36% 的罚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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