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第八次科技合作议定书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7年04月08日
1987 年 4 月 8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第八届科技合作议定书 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政府科技合作协定1978 年 3 月 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马尼拉签署了由阁下率领的菲律宾代表团。菲律宾共和国经济规划部副部长兼国家经济发展局(NEDA)副局长弗洛里安·阿尔布罗(Florian A. Alburo)与以H.E. 1987年4月4日至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副部长董志勇在北京召开了第八次菲中科技合作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附件一。双方满意地回顾了第七届会议商定的科技合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就进一步发展和加强两国科技合作交换了意见。经友好协商,双方就1987年科技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菲律宾共和国同意承担本议定书附件二所列中国项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意承担本议定书附件三所列菲律宾项目;三、派遣研究组/专家的一方应承担该组往返接收方国家的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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