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 年 3 月 4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1982 年商品进出口议定书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方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两国贸易关系,经友好协商,就两国1982年进出口贸易计划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方1982年准备从菲律宾进口以下商品:25,000-50,000吨椰子油、40,000-80,000吨铜精矿、50,000-100,000立方米木材、30,000-50,000吨铬矿石、400- 1,200公吨烟叶、原糖(数量待定)、一定数量的胶合板、腰果、电视显像管、合成纤维和精炼d、甘油等商品。上述具体项目的进口将根据中国的需要和菲律宾的供应能力来决定。二、菲方准备在1982年从中国进口下列商品:65万-90万公吨原油、2000公吨红麻、400-500公吨白矿油、冰醋酸(数量待定) )、一定数量的煤炭、纺织品、钢坯、磺胺类药物、扑热息痛、机械和设备、矿物和矿产品、工业、农业、医药化学品和食品以及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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