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 年 9 月 23 日 加拿大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小型渔业发展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 第二阶段第 2.02 节 菲律宾指定农业和食品部/渔业和水产资源局(MAF/BFAR) 与农业和食品部第 7 号区域办事处 (MAF RO #7) 宿务市,作为本谅解备忘录规定的实施或义务。第 III 条项目第 3.01 节加拿大和菲律宾应参与一个项目,以继续协助菲律宾提高巴亚万市及其周边沿海地区小规模渔民的实际收入和社会经济福祉。菲律宾东内格罗斯省通过合理发展渔业(以下简称“项目”)。第 3.02 节 项目的目标是引进新的捕捞技术,例如鱼苗收集、鱼塘和种子库、鱼类加工技术以及改进的分销和营销系统,并维持长期取得的社会经济收益,并确保Bayawan Fishermen's Marketing Cooperation Inc.(以下简称“BFMCI”)是一个可行的、自给自足的组织,它增加了渔民从捕捞中获得的经济回报,并以较低的成本向其成员提供供应和服务。第 3.03 节 项目将实施的活动的简要说明见附件“A”。第 IV 条 运营计划 第 4.01 节 为实施该项目,加拿大和菲律宾将制定一份运营计划,该计划将构成 MAF/BFAR 和 CIDA 之间的运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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