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 年 12 月 23 日 东南亚国家联盟和加拿大政府之间的谅解备忘录 加拿大政府(以下简称“加拿大”)和东南亚国家联盟(以下简称“东盟”)希望记录关于;加拿大在能源领域向东盟提供的技术援助项目,协议如下: 第 I 条 项目 第 1 节 01 该项目称为东盟-加拿大能源研讨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加拿大进行。该项目的目标是向东盟介绍加拿大在能源管理方面的经验。该项目的内容在附件“A”中给出,附后。第 II 条 责任机构 第 2.01 节 加拿大指定加拿大国际开发署(以下简称“CIDA”)为负责履行其在本谅解备忘录下的义务的机构。东盟第 2.02 节指定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COST”)为负责履行本谅解备忘录规定的义务的机构。第三条 加拿大的贡献 第 3.01 节 加拿大的贡献应包括规划和编写研讨会论文和访问计划,组织和开展研讨会和访问计划,为参加研讨会和项目评估的东盟代表提供机票和每日/酒店膳食费用.加拿大捐款的总价值不得超过 91.1 万加元(911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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