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 年 2 月 11 日关于菲律宾将军急性呼吸道感染 (ARI) 研究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1. 本备忘录表达了菲律宾和澳大利亚政府对两国政府在以下方面的责任和贡献的理解:位于菲律宾薄荷岛省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研究项目,旨在协助建立和支持 ARI 农村地区研究单位,本备忘录附件 I 中进一步描述和详述。机构 2. 本项目的执行机构是: 菲律宾政府:卫生部热带医学研究所。澳大利亚政府:外交部澳大利亚发展援助局。澳大利亚发展援助局可以提名具有适当资格的代理人代表其承担其任何部分职能。期限 3. 本备忘录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该项目将被视为从 1982 年 7 月开始。澳大利亚对项目的贡献和在此作出的所有承诺将在本备忘录签署之日起 3 年后终止或两国政府随后可能安排的其他日期。责任 4. 项目的发展和方向将由项目协调委员会负责,其主席将由菲律宾政府任命。该协调委员会将包括上述第 2 条所述的菲律宾政府部委的代表,或由菲律宾政府酌情提名的代表,以及澳大利亚驻马尼拉大使馆指定的提名人。协调委员会每年举行不少于两次会议。项目协调委员会的职能将包括:(a) 协调项目政策,(b) 审查并向两国政府报告进展情况,(c) 向两国政府建议计划、预算和未来的变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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