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菲律宾共和国国家煤炭物流项目(附加技术援助)的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3年10月27日
1983 年 10 月 27 日关于菲律宾共和国国家煤炭物流项目(附加技术援助)的谅解备忘录 1.1 本备忘录表达了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对各自的责任和贡献的谅解。两国政府就位于菲律宾共和国的国家煤炭物流项目(额外技术援助)提供额外的技术援助,旨在为促进石油燃料密集型产业转型的煤炭供应和分配系统方面提供额外的技术援助本备忘录附件 1 中进一步描述和详述的煤炭。当局 2.1 本项目的执行当局将是: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能源部。澳大利亚政府:外交部澳大利亚发展援助局。澳大利亚发展援助局可以提名具有适当资格的代理人代表其承担其职能的任何部分。期限 3.1 本备忘录自其签署之日起生效,项目将被视为自 1983 年 7 月 1 日开始。澳大利亚对项目的贡献和在此作出的所有承诺将在本备忘录签署之日起 2.5 年后终止或两国政府随后可能安排的其他日期。责任 4 .1 项目发展和方向的责任将由联合政策委员会负责,其主席将是菲律宾能源部长。联合政策委员会的成员还将包括国家煤炭管理局局长、国家经济和发展局的代表以及澳大利亚发展援助局指定的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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