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与日本就日本海外经济合作基金提供的项目贷款换文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3年12月27日
1973 年 12 月 27 日 菲律宾与日本就日本海外经济合作基金提供的项目贷款交换票据 注:本协议于 1973 年 12 月 27 日生效。参考:本协议亦刊载于 XII DFA TS No. 1,第 1 页。 114. 1973 年 12 月 27 日 阁下,我荣幸地确认日本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代表最近就日本为促进经济发展而提供援助达成的以下谅解菲律宾共和国的努力: 1. 高达 47.29 亿日元 (Y4,729,000,000) 的日元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将延长至菲律宾共和国政府由海外经济合作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根据日本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所附项目清单所列项目。 2. (1) 贷款将通过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基金之间签订的贷款协议提供。贷款的条款和条件及其使用程序将受上述贷款协议的约束,其中包括以下原则: (a) 还款期为七年后十八 (18) 年( 7) 岁月的恩典。 (b) 利率为每年百分之三又四分之一 (3.25)。...
菲律宾与日本就日本海外经济合作基金提供的项目贷款换文pdf预览版
菲律宾与日本就日本海外经济合作基金提供的项目贷款换文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