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 年 11 月 26 日 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就日本向菲律宾提供商品贷款的票据交换注:该协议于 1971 年 11 月 26 日生效。参考:该协议也发布在 X DFA TS No. 1 ,页。 81. 1971 年 11 月 26 日 阁下:我谨确认日本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代表最近就日本向菲律宾共和国提供援助达成以下谅解,以期为促进后者的经济稳定和发展努力,I 1. 最高金额为 144 亿日元(144 亿日元)的日元商品贷款(以下简称“商品贷款”)将延长至菲律宾中央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由海外经济合作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日本相关法律法规设立。 2. 商品贷款将通过中央银行与基金组织签订的贷款协议提供。商品贷款的条款和条件及其使用程序将受上述协议的约束,其中包括以下原则: (a) 还款期为七年后十三 (13) 年(7) 岁月之恩。 (b) 利率为每年百分之三半 (3.5)。...
菲律宾共和国与日本就日本向菲律宾提供商品贷款交换票据pdf预览版菲律宾共和国与日本就日本向菲律宾提供商品贷款交换票据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