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菲律宾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之间关于菲律宾独立后过渡时期贸易及相关事项的协议(劳雷尔-兰格利协议)的协议(附有议定书和换文)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5年09月06日
1955 年 9 月 6 日 修改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关于菲律宾独立后过渡时期贸易及相关事项的协议的协议(附议定书和换文)(劳伦-朗格利协议)注:该协议于 1956 年 1 月 1 日生效。它由总统宣布,Proc。 No. 216, S. 1955. 参考:本协议也在 238 UNTS, p 264 中发布。该协议的总统公告发布在 51 O.G. 6037. 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和美利坚合众国总统,铭记菲律宾人民与美国人民在多年密切的政治关系中的密切经济联系,并希望达成一项符合两国长期友谊的协议,这将有利于两国人民,并将加强菲律宾的经济,使该共和国能够更有效地为自由世界的和平与繁荣做出贡献,已同意下列物品: 第 I 条 1. 在 1956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期间的以下部分期间,对议定书第 1 款 (e) 项所定义的美国物品征收的普通关税1974 年 3 月 3 日(包括这两个日期)在菲律宾进入或从仓库中取出以供消费,应通过应用以下百分比来确定议定书第 1 款 (h) 项所定义的松木税: (a) 在 1956 年 1 月 1 日至 195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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