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农产品销售的协议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0年03月24日
1970 年 3 月 24 日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农产品销售的协议 注:该协议于 1970 年 3 月 24 日生效。参考:该协议也发布在 IX DFA TS No. 1 ,页。 3 和 745 UNTS,p。 151.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认识到扩大美利坚合众国(以下简称出口国)与菲律宾共和国之间农产品贸易的必要性菲律宾(以下简称进口国)和其他友好国家,其方式不会取代出口国对这些商品的常规营销或过度扰乱农产品的世界价格或与友好国家的正常商业贸易模式;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努力帮助自己实现更大程度的自力更生的重要性,包括努力解决粮食生产和人口增长问题;承认出口国利用其农业生产力对抗发展中国家的饥饿和营养不良的政策,鼓励这些国家提高自己的农业生产,并帮助它们发展经济。承认进口国决心改善其自身农产品的生产、储存和分销,包括减少食品处理各个阶段的浪费;希望根据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以下简称《法案》)第一章规定向进口国销售农产品的谅解,以及两国政府将采取的措施单独和集体推进上述政策;已达成协议如下: 第 I 部分 - 一般规定 第 I A 条。...
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农产品销售的协议pdf预览版
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农产品销售的协议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