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DOH 行政命令第 B 号(PRIME)中的产品注册的生物有效性研究要求的执行。 1989年67系[BFAD局通函NO. 01, S. 1997]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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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申请注册品牌产品时需提供品牌名称许可证明的要求[BFAD局通知22, S. 1999]延长根据第4、1997年编[BFAD局通函NO. 11, S. 1997]修改部令编号经修订的 1985 年第 39 条,目的是规定合格的房地产服务从业者的方式,豁免需要对房地产服务研讨会进行认证的房地产服务实践,规定了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中应包括的科目,评估师和顾问以及考生的资格、考试委员会的成员、免除 1983 年继续教育要求之前的未付执照费附加费、合并/修改部门令1992 年第 97 条,关于菲律宾房地产服务委员会的创建和职能,要求获得认可的房地产协会的认证以代替债券要求[DTI 部行政命令第6]发出听证通知的要求(适用于发出 CPC 的申请/请愿书)[LTFRB 备忘录通函编号2010-028]对局长通函第 1 号的修订008, S. 2006, 主题为“暂停对部分药品进行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研究和局通2007-005 或《产品注册主体证书办理补充指南》及其程序和/或指南的规定[BFAD BUREAU Circular No. 2006-008-A]撤销 BPS 备忘录通函编号。 2011年01系列,“暂缓执行备忘录通函第1号。 01 2010 年系列,PNS 67:2009 强制认证实施指南 - 热浸金属涂层钢板屋面规格”[菲律宾标准局备忘录通告第14-2]暂停对清单 B' 所列药品(报告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问题的产品)进行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研究13-A, S. 1999]BFAD 官方文件副本认证证书的准备付款指令和收费的具体指南[BFAD 局通函第09, S. 1997]修订的要求清单和 1997 年药品注册指南*[BFAD 局通告第05, S. 1997]有效实施 FDA 通告编号的附加要求2013-014,除利福平之外的上市许可申请中需要生物等效性(BE)研究的产品清单以及局号公告中列出的 11 种产品。 2006-008[FDA 通告第 2015-0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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