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法令 1921 年互惠执行英联邦判决法 2020 年修订版 本修订版包含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含)之前的所有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效。由法律修订委员会在授权下编制和发布1983 年《2020 年法律法案》修订版。 1921 年英联邦判决的互惠执行法 部分安排 部分简称 解释 1. 2. 2A。申请 3. 在新加坡登记在英国上级法院获得的判决 颁发在新加坡获得的判决证书 扩展本法 法院家庭司法规则 规则 4. 5. 6. 7. 促进相互执行的法案新加坡和英联邦其他地区的判决和裁决。 1922 年 1 月 6 日 简称 1921 年判决法。 1. 本法是英联邦解释的相互执行 2.(1) 在本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判决是指法院在任何民事诉讼中作出或作出的任何判决或命令, 无论是在本法通过之前或之后, 任何款项都应支付, 并包括仲裁程序中的裁决, 如果裁决根据作出地的现行法律, 成为可按与该地方法院作出的判决相同的方式执行;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互惠执行英联邦判决法 1921 2020 版。判决债权人是指获得判决的人,包括该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判定债务人是指被作出判决的人,并包括在作出判决的地方可以执行判决的任何人;就任何判决而言,原审法院指作出该判决的法院;就任何判决而言,登记法院是指向其提出登记判决申请或登记判决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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