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建筑控制(平开窗改造)令 目录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应用 5 改造义务 4 适用日期、宽限期和规定年龄 6 由受过培训的窗户安装人员进行改造 7 改造要求 8 改造报告编号第 599 条建筑控制法(第 29 章)2004 年建筑控制(翻修平开窗)令 为行使建筑控制法第 22C(1)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发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04 年建筑控制(Casment 新加坡法规在线改造当前版本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0 日 Windows)命令,并将于 2004 年 10 月 1 日生效。 定义 2. 在本订单批准的窗户承包商与 2003 年建筑控制条例(GN 编号 S 6662003)中的含义相同;管理局是指建筑和施工管理局;平开窗是指在铰链、枢轴或可变几何撑条上打开的窗户或其一部分;受过训练的窗户安装人员与 2003 年建筑控制条例(G.N. No. S 6662003)中的含义相同。应用 3. 本命令适用于 (a) 安装在任何住宅建筑外部或构成住宅外部一部分的平开窗; (b) 向外开放; (c) 在可变几何支撑处装有铝铆钉。...
建筑控制(平开窗改造)令 2004 S 599/2004pdf预览版建筑控制(平开窗改造)令 2004 S 599/2004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