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S 656/2019 号健康产品(化妆品——再出口进口和出口制造)条例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1日
2019 年保健产品(化妆品进口再出口和出口制造)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定义和应用 3 化妆品的汞含量 附表 化妆品的汞含量 No. S 656 HEALTH PRODUCTS ACT (CHAPTER) 122D) 2019 年健康产品(再出口化妆品进口和出口制造)条例 为行使《健康产品法》第 72 条赋予的权力,经卫生部长批准,卫生科学局制定以下条例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19 年《健康产品(再出口化妆品进口和出口制造)法规》,于 2020 年 1 月 1 日生效。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定义及适用 2.(1)本条例中化妆品具有下列含义:该法案附表 1 第 2 项的第二栏。 (2) 本法规适用于 (a) 进口到新加坡仅用于再出口的化妆品; (b) 在新加坡制造,仅供出口。化妆品的汞含量 3.(1) 除附表第 1 部分第一栏指定的化妆品外,化妆品的汞或任何汞化合物的重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一。 (2) 附表第 1 部第 1 栏指明的化妆品不得含有超过第 3 栏对面指明的限度的任何在第 2 栏对面指明的汞化合物作为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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