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通过自动机器销售)条例 2016 S 552/201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2016 年药品(自动机器销售)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通过自动机器销售一般销售清单药物的条件 No. S 552 药物法(第 176 章) 药物(自动机器销售)条例2016 年,卫生部长行使《药品法》第 74 条赋予的权力,制定了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16 年药品(自动机器销售)法规,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生效。定义 2. 在本法规中,自动机器药品是指一般销售清单的自动机器部分中的药品,并在 2016 年药品(一般销售清单)令(GN No. S 5442016)附表中指定。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1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1 Feb 2022 通过自动机器销售一般销售清单药品的条件 3. 就该法案第 26 条而言,个人销售或要约的条件通过自动机器销售自动机器药品是 (a) (b) (c) 该人的姓名和联系信息显着显示在自动机器上;自动机器设备齐全且安全,以确保药品的适当储存条件;并且根据产品标签上的剂量建议(如适用),每个销售或出售的产品包装中的药品总量不超过每位个人用户 3 个月的总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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