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472016 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47 号药品法(第 176 章) 2016 年药品(许可、标准规定和费用)(修订)条例 为行使《药品法》第 74 条赋予的权力,卫生部长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 本条例是 2016 年药品(许可、标准规定和费用)(修订)条例,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开始实施。删除和替换条例 2 2. 药品(许可、标准规定和费用)条例第 2 条(Rg 6)(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被删除,并以下列条例代替 定义 2. 在本条例中,当局网站是指当局互联网网站 httpwww.hsa.gov.sg;中成药与药物(传统药物、顺势疗法药物及其他物质)(豁免)令 (O 6) 中的涵义相同;主管药品监管机构是指参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药品质量认证计划 S 5472016 2 Commerce 并在世界卫生组织网站上列为此类的国家监管机构;发牌当局指管理局行政长官;与药品相关的重大变化是指与以下任何一项有关的药品产品规格的任何更改 (a) 药品的适应症; (b) 药品的推荐剂量; (d) 临床产品; (c) 药品的患者组;关于药用精神药物的试验信息与《药品许可物质精神药物条例》(Rg 9)中的含义相同; (出口参考药品监管机构是指国家监管机构,由管理局在其网站上指定,管理局参考其监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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