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健保计划(新加坡海外公民计划)条例 2016 S 535/201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2016 年终身健保计划(新加坡海外公民计划)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医疗储蓄账户扣除的豁免 4 保费退款 No. S 535 MEDISHIELD LIFE SCHEME ACT 2015(ACT 4 OF 2015) MEDISHIELD LIFE 2016 年计划(海外新加坡公民计划)条例 为行使 2015 年“终身健保计划法”第 34 条赋予的权力,卫生部长制定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终身健保计划(计划适用于2016 年海外新加坡公民)条例,并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生效。 定义 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2.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经批准的 OS 是指被保险人,作为新加坡公民,董事会认为符合 OS 计划的资格标准;被保险人暂停期是指 (a) 从以下日期之一开始,在委员会收到被保险人的 OS 申请之日或之后 (i) 根据第 (ii) 项,紧接该日期到期后的日期委员会收到被保险人OS申请的保险期限; (ii) 董事会指定的其他更早或更晚的日期; (b) 结束 (i) (ii) 如果被保险人的 OS 申请被委员会拒绝,则在 OS 申请被拒绝之日结束;或如果受保人的 OS 申请获得批准,则根据 OS 计划的条款和条件,暂停收取已批准 OS 的相关金额的日期; OS 申请是指根据委员会可能要求的形式和证据支持的要求根据 OS 计划中止的被保险人收取相关金额的申请; OS 计划是指由董事会管理的计划(称为海外新加坡公民计划),根据该计划,在被保险人暂停期间暂停收取被保险人相关金额;相关金额是指根据该法案应付的保费以及对根据该法案应付的保费征收的任何利息,为了 OS 计划的目的而暂停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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