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S 365/2017 道路交通(有司机的私人出租汽车和的士职业执照记分制度)规则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2017 年道路交通(私人出租汽车和出租车职业执照扣分制度)规则 目录制定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扣分的奖励 4 暂停和撤销职业执照 5 注册官发出通知 6 撤销 7 保存和过渡性规定 第一附表 预定罪行 第二附表 暂停期间 第 S 365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 道路交通(专职司机出租汽车和出租车职业执照扣分系统) 新加坡在线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2 日 2017 年规则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111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制定了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是道路交通(有司机的私人出租汽车和职业出租车) 2017 年执照记分制度)规则,并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定义 2. 在 t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这些规则与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驾驶员、售票员、三轮车乘客和乘客的职业执照和行为)规则 (R 8) 中的含义相同;附表罪行指附表1第一栏指明的罪行;职业执照是指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职业执照和驾驶员、售票员、三轮车乘客和乘客的行为)规则》第 6(1) 条授予的执照,授权个人驾驶以下公共服务车辆中的一种或两种有司机的私人出租汽车; (a) (b) 一辆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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