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促进委员会条例 目录 第 51963 号法案 第一次阅读 1963 年 11 月 28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3 旅游促进委员会的成立 4 委员会主席 5 委员会章程 6 部长的指示7 董事会董事 8 任命官员和雇员 9 没有资格担任董事会官员 10 向董事会支付的款项 11 对旅游酒店的客房征收税款 12 汇款和免税的权力 13 旅游促进基金的设立和管理新加坡法规 在线发表于 1963 年 11 月 29 日的法案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 14 基金的目的 15 董事会的权力 16 董事会的账目 17 年度报告 18 年度估计 20 条例 21 清盘 附表 解释性声明公共资金 19 保护委员会成员 旅游促进委员会条例 第 51963 号法案 阅读 th e 首次于 1963 年 11 月 28 日。一项条例,规定建立旅游促进委员会和旅游促进基金以及与之相关的事项。由国家元首在新加坡立法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简称和生效 新加坡法规在线 发表于 1963 年 11 月 29 日的法案补充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 1.(1) 本条例可被称为 1963 年旅游促进委员会条例,并应在部长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
旅游促进局条例 1963 年第 5 号法案pdf预览版旅游促进局条例 1963 年第 5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