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10762021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午 12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No. S 1076 健康产品法(第 122D 章) 健康产品(细胞、组织和基因治疗产品)(修订)条例 2021经卫生部长批准,制定以下法规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21 年健康产品(细胞、组织和基因治疗产品)(修订)法规,并于 2022 年 1 月 3 日生效。法规的修订2 2. 对《2021 年健康产品(细胞、组织和基因治疗产品)条例》(GN No. S 1042021)第 2(1) 条进行修订 (a) 删除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定义,代之以医疗机构的定义许可是指 (a) 已获得 2020 年医疗保健服务法的许可,可提供任何可许可的医疗保健服务; (b) 根据《1980 年医疗诊所机构医院法》为医疗保健私人颁发的许可证;或S 10762021 2 (b) 删除持牌医疗机构的定义并代之以以下定义 持牌医疗机构是指 (a) 根据 2020 年医疗保健服务法授予的许可证中指定的任何场所或运输工具,以提供任何可获许可的医疗保健服务; (b) 机构医疗保健根据 1980 年《私立医院和医疗诊所法》获得许可;...
健康产品(细胞、组织和基因治疗产品)(修订)条例 2021 S 1076/2021pdf预览版健康产品(细胞、组织和基因治疗产品)(修订)条例 2021 S 1076/202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