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交通系统(铁路保护,受限活动)(修订)条例 2021 S 713/202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
1 S 7132021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编号 S 713 快速交通系统法(第 263A 章) 快速交通系统(铁路保护,受限活动)(修订)条例 2021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行使《快速交通系统法》第 45 条赋予的权力,经交通部长批准,制定以下法规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21 年快速交通系统(铁路保护、限制活动)(修订)法规,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始实施。 第 2 条的修订2. 《快速交通系统(铁路保护,限制活动)条例》(Rg 3)第 2 条(在本条例中称为主体条例)的修订为,在所有者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铁路走廊是指部分距离铁路区域任何部分的最外边缘40米以内的土地或区域;修订第 4 条 3. 修订主体条例第 4 条 (a) 在第 (1) 款的铁路安全区之后插入铁路走廊;和 S 7132021 2 (b) 在规则标题中的“铁路安全区”字样之后插入“铁路走廊和铁路保护区”字样。删除第 5 条 4. 删除主条例第 5 条。第 7 条的删除和替代 5. 主体条例第 7 条被删除,以下条文代之以限制活动的许可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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