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国际税务合规协议)(关于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第 2 号修订)令 2018 S 735/2018
1 S 7352018 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735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国际税务合规协议)(关于自动交换财务账户信息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第 2 号修正案)2018 年法令行使第 105K 条赋予的权力( 1) 根据所得税法,财政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该命令是所得税(国际税收合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协议)自动信息)金融账户交换(第 2 号修正案) ) 2018 年令,并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生效。第 2 段的修订 2.第 2 段所得税(国际税收合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协议)自动信息)2018 年金融账户交换令(GN No. S 292018) 通过删除 (c) 小段末尾并在分号处替换句号并在其后立即插入以下内容进行修订(d) 附表 4 中指定的每个国家的主管当局的 ng 项,自 2018 年 7 月 5 日(含)起生效; (e) 附表 5 中指定的每个国家的主管当局,自 2018 年 9 月 21 日起生效。 S 7352018 2 新附表 4 和附表 5 3. 所得税(国际税收合规协议)(多边主管当局协议2018 年关于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命令进行了修订,在附表 3 之后立即插入以下附表第四附表第 2(d) 段 国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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