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国际税收合规协议)(关于交换国别报告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修订)令 2018 S 711/2018
1 S 7112018 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711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国际税务合规协议)(关于交换国别报告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修正案)2018 年法令行使第 105K(1) 条赋予的权力所得税法,财政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为 2018 年所得税(国际税收合规协议)(多边交易主管当局协议(修订)命令,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生效. of CountryByCountry Reports) 第 2 段的修正 2. 第 2 段的所得税(国际税收合规协议)(2018 年交易所多边主管当局协议(GN 编号 S 722018)通过删除小段末尾的句号进行修正(b) 并用分号代替,并在其后立即插入 CountryByCountry Reports) 命令的以下小段 (c) 主管当局从 2018 年 3 月 30 日开始,附表三中指定的每个国家/地区的 ty; (d) 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起,附表 4 中指定的每个国家的主管当局。 S 7112018 2 新附表 3 和附表 4 3. 所得税(国际税收合规协议)(多边主管当局交换协议CountryByCountry Reports) 对 2018 年命令进行了修订,在附表二之后插入以下附表第三附表国家第 2(c) 1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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