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第 3 号)令 2016 S 230/201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6年
1 S 2302016 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230 号《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256 章)《2016 年保护区(第 3 号)令》第 1.2.3 段的段落安排第 1.2.3 段。附表 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5(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为 2016 年《保护区(第 3 号)令》并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开始运作。 宣布为受保护地方的处所 2.(1) 附表第二栏所述的处所被宣布为就该法令而言的受保护地方。 (2) 任何人不得进入或留在该处所内,除非该人 (a) 持有附表第一栏所指明的当局签发的通行证或许可证; (b) 获得在该处所当值的获授权人员的许可进入该处所。 S 2302016 2 保护场所(综合)令的修订 3. 保护场所(综合)令 (O 4) 附表第 (5) 项第 (1) 段被删除。时间表 第一栏 管理局 第二栏 Protected Place 执行副总裁,火车,SMRT Trains Ltd MRT BISHAN DEPOT 所有这些区域包括在 Mukim No. 的 11830A、17092K pt 和 17986L 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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