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S 72/2015 污水和排水(卫生工程)(修订)条例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5年
1 S 722015 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72 号污水和排水法(第 294 章)污水和排水(卫生工程)(修订)条例 2015 年公用事业委员会行使《污水和排水法》第 74 条赋予的权力,经环境和水资源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本法规可被引用为 2015 年下水道和排水(卫生工程)(修订)法规,并将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实施。法规的修订3 2. 《污水和排水(卫生工程)条例》(Rg 2)第 3 条(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的修订 (a) 删除所有卫生工程应为,代之以任何人进行或安排进行任何卫生工程,须确保该卫生工程是; (b) 删除第(l)段末尾的单词; (c) 删除 (m) 段末尾的句号并代之以分号,并在其后立即插入以下 (n) 段,每个卫生器具应直接或间接连接到污水处理系统; S 722015 2 (d) 将该条例重新编号为该条例的第 (1) 段,并在其后立即插入第 (2) 段之后,委员会可向任何场所的业主或占用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他携带进行委员会认为为符合《实务守则》或第(1)款指明的规定而需要更改、改善或修整处所的卫生管道系统或卫生排水系统的工程,以及业主或占用人必须遵守该通知。...
2015 年 S 72/2015 污水和排水(卫生工程)(修订)条例pdf预览版
2015 年 S 72/2015 污水和排水(卫生工程)(修订)条例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