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经理)(修订)条例 2013 S 542/201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3年
1 S 5422013 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No. S 542 消防安全法(第 109A 章) 2013 年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修订)条例 为行使消防安全法第 6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1. 本规例可引称为《2013 年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修订)规例》,并于 2013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第 2 条的修订 2. 《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规例》第 2 条(Rg 3) (在本条例中称为主条例) 修改 (a) 删除纵火预防计划和消防规范的定义,代之以下列定义,分别具有相同含义,如《消防安全(应急计划)条例》(Rg 4)第 2 条; (b) 删除消防指挥中心定义中的其他紧急情况,代之以其他相关紧急情况; (c) 删除火灾应急计划的定义; S 5422013 2 (d) 删除消防安全委员会定义中的消防应急计划字样,代之以应急响应计划字样; (e) 删除桌面练习定义的 (b) 段中的火灾应急计划一词,并代之以应急响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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