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总理办公室的职责)通知 2006 S 304/200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6年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副总理兼国家安全协调部长,总理办公室的职责) 2006 年通知 目录 颁布公式 2 引用 3 取消第 S 304 号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新加坡(副总理兼国家安全协调部长、总理办公室的职责)通知 2006 年副总理的职责 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30 条第 1 款,特此通知一般信息,总理已指示 S. Jayakumar 先生自 2006 年 5 月 30 日起负责以下事项: (a) 涉及或影响多个部委的国家安全问题; (b) 担任安全政策审查委员会主席; (c) 涉及或影响多个部的外交政策问题; (d) 涉及法律谈判或国际裁决的外交政策问题,他应被指定为副总理兼新加坡法规协调部长 在线发布于 2006 年 6 月 9 日的附属立法增刊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国家安全.取消引用 2.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06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副总理兼国家安全协调部长的责任)通知。 3.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责任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总理办公室)2005 年通知(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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