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第 11 号)令 2003 年目录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宣布为保护区的场所 附表第 S 446 号保护区和保护区法案(第 256 章)保护区(第 11 号)令 2003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4(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被称为 2003 年保护区(第 11 号)命令和应于 2003 年 9 月 19 日引证并开始运作。 宣布为保护区 2. 附表第二栏中所述的区域特此宣布为该法案的目的,每个人在该区域内,须遵从获授权人员发出的规管其行动和行为的指示。附表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3 年 9 月 19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第一栏 管理局 第二栏 保护区 总参谋长助理(训练) G6 陆军训练计划 2(北部)。所有领域都包含在1516米,1284W,1519P,1538A和批次107X,1523T,1524A,140N,1523T,1514L,1520W,1517W,1518V,1515C,1308W,1521V,1522P,1527X,1537T和1283M,Mukim No. 12 和部分 224X 和 160V,Mukim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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