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修订)规则 2002 S 368/200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2年
2002 年土地所有权(修正案)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删除和替换附表号 S 368 土地所有权法(第 157 章) 2002 年土地所有权(修正案)规则 行使第 170 条赋予的权力( 1) 根据《土地业权法》,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经律政司批准,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本规则可被引用为 2002 年土地所有权(修订)规则,并开始实施2002 年 9 月 2 日。删除和替换附表 2。删除土地所有权规则 (R 1) 的附表,并以下列附表代替 附表规则 54 和 55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2 年 7 月 30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费用 1. 根据国家转让土地或创建新作品集签发所有权证书 70 2. 申请创建新作品集(新 c 75.30 3. 根据该法第 43 条申请更换所有权证书,包括调查费和颁发所有权证书的费用,但不包括根据第 43(4) 条发布通知的费用法案 105.30 4. 登记或通知以下每一项文书 65.30 (a) 转让 (b) 抵押或转抵押 (c) 抵押 (d) 延期 (e) 租赁或转租 (f) 地役权的授予或释放 (g)限制 (h) 法定义务或取得 (i) 与共同承租人持有方式有关的声明 (j) 在业主或个人代表以外的人死亡或破产时传送给个人代表或官方受让人 (k) 有权(l) 令状或传票 (m) 法庭命令 (n) 取消 (l) 段所述文书的登记(m) (o) 根据法案第 26 条申请取消与所有权有关的警告 (p) 因物业单位联合而取消或因流出而到期的地役权登记取消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在附属立法中2002 年 7 月 30 日的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的时间,或事件发生时,或放弃证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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