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 S 618/2001 污水和排水(申请费)条例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1年
2001 年污水和排水(申请费)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定义 3 申请费 4 签订协议 No. S 618 污水和排水法(第 293A 章) 2001 年污水和排水(申请费)条例 执行中在《污水和排水法》第 73 条和第 75 条赋予的权力中,公用事业委员会经环境部长批准,特此制定以下条例引用和启动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污水处理和2001 年排水(申请费)条例,将于 2001 年 12 月 15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雨水渠系指用于输送或储存雨水的排水渠,包括任何用于输送、储存或测量雨水或防洪;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1 年 12 月 14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 电信电缆是指电信系统的任何电缆。申请费 3. 根据法案第 34 条的规定,电信电缆的所有者应向委员会支付 360 元的费用,以将电信电缆铺设​​在任何雨水渠中。订立协议 4. (a) 获委员会批准在任何雨水渠铺设电信电缆的电讯电缆拥有人; (b) 经董事会批准已铺设或正在铺设电信电缆,应根据董事会可能确定的考虑、条款和条件与董事会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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