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总监和助理总监的任命 S 330/200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0年
武术控制者和助理控制者的任命 目录制定公式 2 第 S 330 号武术指令法(第 171 章) 任命武术控制者和助理控制者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在行使权力时根据《武术教学法》第 3 条第 1 款的规定,内政部长已任命 (a) 警察总部业务助理主任(执照)担任武术总监; (b) 为该法案的目的,警察总部武术控制组的一名管理支持官员将担任武术助理总监,自 2000 年 4 月 19 日起生效。 2. 取消第 N 1 号通知。 LDP1796; MHA 5195; AGLEGSL171971 卷。 1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18 Jul 2000 PDF created date on 26 Feb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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