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良好生产规范证书——化妆品)条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3年
药品(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证书)法规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4 费用 立法历史 3 GMP 证书申请 药品法案(第 176 章,第 74 节)药品(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证书)法规 Rg 15 G.N.第 S 5372002 号 2003 年修订版(2003 年 1 月 31 日) 2002 年 11 月 1 日 1. 本规例可引称为《药品(良好生产规范证书化妆品)规例》。引文定义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2003 年 1 月 3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2. 在这些法规中,化妆品与药品(化妆品)(规范和禁止)令 (O 16) 中的含义相同;良好生产规范证书或 GMP 证书是指与化妆品生产有关的证明其符合良好生产规范标准的证书;良好生产规范标准是指卫生科学局化妆品制造商 GMP 指南。 GMP 证书申请 3.(1) 就该法案第 22 条而言,应以许可当局可能要求的形式和方式向许可当局提出 GMP 证书申请。 (2) 在收到根据第 (1) 款提出的申请后,许可当局可以在评估符合良好生产规范标准后,向化妆品制造商颁发 GMP 证书,但须遵守以下条款和条件:发牌当局认为合适。...
药品(良好生产规范证书——化妆品)条例pdf预览版
药品(良好生产规范证书——化妆品)条例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