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针灸师注册)条例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注册委员会 4 注册申请 5 注册费用 6 正式注册 7 有条件注册 8 临时注册 9 资格考试课程 10 申请参加资格考试11 资格考试结果和尝试次数 12 注册证书副本 第一附表 费用 第二附表 立法历史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2002 年 9 月 30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传统中医法(第 333A 章,第 14 节(4)) 中医执业者(针灸师注册)条例 Rg 1 GN No. S 952001 REVISED EDITION 2002 (30th September 2002) 引文 1. 本规例可引称为《中医师(针灸师注册)规例》。 2002 年 9 月 30 日 定义 2、本条例中批准的外国中医药资格是指在附表二第二部分规定的外国中医药培训机构取得的中医药学位、文凭或证书或其他学位、文凭为施行第 6 (1) (a) (i) (B) 及 (b) (iii) (A) 条,委员会可接受的外国中医培训机构的证书或证书;认可本地中医药资格指附表2第I部指明的本地中医药培训机构或委员会可接受的其他培训机构颁发的中医药证书、文凭或学位;甲类本地文凭是指成功完成由委员会批准的本地中医培训机构举办的不少于5年的兼读制课程而获得的中医文凭; B类本地文凭是指成功完成由董事会批准的本地中医培训机构举办的少于5年的非全日制课程后获得的中医文凭或证书;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2002 年 9 月 30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有条件注册是指符合条件的注册,考试委员会是指董事会认为合适的考试委员会;该法第 2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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