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市议会2021年第(1)号决议,关于在首都市政府登记代替住宅房地产而非以家庭住房为目的的租赁合同的控制

相关行业:妇女和儿童立法
报告地区:巴林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2021年第(1)号决议,关于控制登记以住宅房地产为目的的租赁合同,首都秘书处的首都秘书处理事会:在审查了法令颁布的市政法后 - 2001 年第 (35) 号法及其修正案,以及 2002 年第 (16) 号决议及其修正案颁布的执行条例,以及第 (27) 号法颁布的房地产租赁法2014 年及其修正案,特别是其第 (6) 条,以及 2018 年第 (54) 号法令颁布的《信件和电子交易法》,2015 年第 (14) 号决议关于不动产租赁合同登记处及其工作制度和登记程序的确定,经工程、市政和城市规划部长批准,并经首都秘书处理事会批准,决定如下:第一条:除非这些财产在首都市集体共享住房数据库中登记,并且在确保所有健康、安全和根据法律、决定和法规,满足这些财产所需的安全要求通常。第二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应当按照司法部批准的电子登记机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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