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部门学术人员管理

相关行业:机构和大学法规
报告地区:土耳其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6日
土耳其科学院工作人员条例 第 1 节 初始规定 目的和范围 第 1 条- (1) 本条例的目的是根据土耳其科学院的规定确定拟在土耳其科学院雇用的人员的资格、雇用、工作程序和原则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2) 本条例涵盖根据 1989 年 6 月 27 日第 375 号法令附加第 28 条在土耳其科学院雇用的人员。依据 第 2 条- (1) 本条例是根据关于部委、相关、相关机构和组织以及其他机构和组织的组织的第 4 号总统令第 580 条以及附加的第 4 段制定的。第 375 号法令第 28 条。定义第 3 条- (1) 在本法规中; a) 主席:土耳其科学院院长 b) 主席:土耳其科学院院长 c) 法律顾问和律师:支持 TÜBA 依法开展工作和交易,就法律问题发表意见d) 行政人员:在 TÜBA 的管理范围内执行秘书处、公共关系、档案、图书馆、行政和技术事务、信息处理和人事相关工作和交易等服务档案员、平面设计师、仆人、行政专家、图书管理员、公务员、翻译、程序员、秘书、司机、技术员和数据准备控制操作员,为工作人员的目的而雇用,d) 理事会:学院理事会,e) KPSS:公共人员选拔考试,f) 人员:在 TÜBA 工作并签订服务合同的人员,g) TÜBA:土耳其科学院,ğ) TÜBA 工作组:TÜBA 内的主题领域h) TÜBA 专家:负责执行需要特殊、专业和技术知识和/或口试的工作的 TÜBA 人员,i) YDS:外语能力考试,j) YÖK:高等教育委员会,k)经理:总裁、副总裁、秘书长和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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