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1 卫生部通过公私合作模式建设设施、更新和接受服务的实践条例 部长理事会决定日期:21/3/2014 编号:2014/6282 法律日期:21/ 2/2013 No: 6428 Published in R.G. Date : 9/5/2014 No : 28995 Order of the Code Published : 5 Volume : 54 SECTION ONE 目的、范围、基础和定义 目的 ARTICLE 1- (1) 本法规的目的;根据招标和私法规定,在公私合作模式的框架内;卫生部及其附属机构要求的设施建设,在初步项目、初步可行性报告和待确定的基本标准的框架内,通过对私人拥有的不动产建立独立和永久的建设权。财政部,不超过三十年,不包括合同规定的固定投资期限和现有设施的更新,并确定为这些项目提供咨询、研究和开发服务以及一些需要提前提供服务的程序和原则技术或高财政资源。范围 第 2 条- (1) 本条例涵盖与第 1 条规定的建筑、翻新和服务采购相关的工程和交易。依据第 3 条- (1) 本条例;它由卫生部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根据《设施的建设、翻新和服务采购法》第 10 条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某些法律和法令的修正案编写,编号为 6428。...
卫生部申请 TESS、翻新和服务获得公共特殊 BRL 模型pdf预览版卫生部申请 TESS、翻新和服务获得公共特殊 BRL 模型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