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活动的基本保障法》的修正案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乌兹别克斯坦
发布时间:2022年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附录2003 年 4 月 25 日第 480-II 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活动基本保障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会议公告,2003 年,№ 3-4 ,第 34 条;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会议会议厅公报)2018 年第 1 号,第 41 条;2019 年,第 2 号,第 47 条;2021 年,附件 4)应补充以下第 11 条:“第11.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的官方标志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应有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的国徽和旗帜(旗帜)。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徽和旗帜(国旗)的说明,其官方使用程序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制定。第二条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应: 使政府决定符合本法;确保公共行政机构审查和废除其与本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法律行为;确保本法的实施、向执行者的交付以及在民众中对其本质和意义的解释。第三条本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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