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刑事事项司法互助协定的批准法

相关行业:诉讼法
报告地区:爱沙尼亚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8日
由共和国总统宣布 2006 年 11 月 2 日 第 14 号决定 批准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之间关于修订刑事事项司法互助协定的协定 2006 年 10 月 18 日通过§ 1。 《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刑事事项互助的协定》,根据《欧盟与美利坚合众国协定》第 3 条第 2 款制定刑事事项互助协议,1998 年 6 月 25 日签署”,2006 年 2 月 8 日在塔林签署。 § 2. 根据本法 § 1 中规定的协议附件第 171 条第 (3) 款,通知欧盟理事会爱沙尼亚共和国应通过检察官办公室转发协助识别银行信息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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