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20 英语不是瑞士联邦的官方语言。本翻译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2009 年 6 月 12 日的联邦增值税法案(增值税法案,VAT 法案)(截至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状态) 瑞士联邦联邦议会,根据联邦宪法第 130 条1,并考虑了派遣联邦委员会于 20082 年 6 月 25 日颁布法令:1 SR 101 2 BBl 2008 6885 Title 1 General Provisions Art。 1 主体和原则 1 联邦在全阶段净税制和进项税额扣除(增值税)的基础上征收一般消费税。税收的目的是对瑞士境内的非商业最终用途征税。 2 作为增值税,它征收:对在瑞士境内应纳税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征税(国内税);湾。对在瑞士境内的收货人从在国外注册的企业采购货物征收的税(采购税); C。货物进口税(进口税)。 3 税收按以下原则征收:竞争中立;湾。支付和征收的效率; C。可转移性。艺术。 2 与州法律的关系 1 州和市镇征收的门票税和所有权转让税不符合联邦宪法第 134 条规定的相同性质的税收。 2 如果在评估基础中不包括增值税,则可能会被征收。...
2009 年 6 月 12 日联邦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增值税法)pdf预览版2009 年 6 月 12 日联邦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增值税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