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委和其他行政机构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5、03 号)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波黑
发布时间:2022年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委和其他行政机构法和一般规定 第 1 条 第 2 条 第 3 条 第 4 条 第 5 条 本法设立部委和行政组织,以及执行行政任务的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以下简称波黑)其他机构在波黑职权范围内,决定其工作范围、管理方式以及对其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问题。波黑职权范围内的行政任务由各部委、作为独立行政组织的行政组织、部内行政组织以及根据特别法设立或受委托执行特别行政任务的波黑其他机构执行。根据第 2 条,本法第 2 条所指行政机构的公务员和雇员的构成反映了根据波黑最近一次人口普查的国家人口结构。 V4.b) 和 IX3。波黑宪法、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会议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3802 号)、行政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3202 号)和民事法的规定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机构任职(波黑官方公报,第 1902 号)。部委是在波黑职权范围内在一个或多个相关领域执行行政和专业任务的行政机构,在这些领域作为一个整体或在一定程度上根据法律或其他法规,它们直接确保法律和其他法规的适用和负责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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