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律师考试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33、04 号)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波黑
发布时间:2022年
关于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参加司法考试的法律 第 1 条 第 2 条 第 3 条 第 4 条 本法规定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参加律师考试。律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法律专业毕业生为获得从事工作的条件而参加的专业考试,其有效性以律师资格考试为条件。在法院、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办公室或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事务至少两年的法律毕业生可以参加考试。在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公司或者其他法人单位从事法律工作满四年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也可以参加考试。在本条第二款所指的行政机关、公司和法人实体从事法律事务至少三年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考试,其中在本条第二款所指的机构至少工作一年。本条第 1 款或在律师事务所。非本法第二条所指行政机关、公司或其他法人工作的人员,作为法律毕业生在法庭、检察院、检察官办公室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必要的实践,也可以参加考试。专业培训和获得、参加考试的条件(志愿者),并根据第 2 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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