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法

相关行业:联合法案
报告地区:加拿大
发布时间:2022年
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法案 S.C. 1995, c. 28 于 1995 年 7 月 13 日批准一项以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的名义继续经营联邦商业发展银行的法案,经加拿大参议院和下议院的建议和同意,女王陛下颁布如下:标题旁注:简称 1 本法可被称为《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法》。解释 附注:定义 2 在本法中,银行是指第 3(1) 款继续的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 (Banque) 提单与《银行法》第 425(1) 条中的含义相同; (connaissement) Board 指本行董事会; (conseil) 章程指银行的章程; (règlement administratif) 主席是指董事会主席; (président du conseil) 王冠是指加拿大的女王陛下; (英文版)债务义务是指债券、债权证、票据、投资证书或其他债务证据或公司担保,无论有担保或无担保; (titre de créance) 指定部长是指加拿大女王枢密院成员,由总督会同理事会指定为本法案的部长; (部长主管)董事是指董事会成员; (管理者)企业是指由一个或多个人进行的有组织的经济活动; (企业)执行委员会[废除,2014,c。 39 年代。 211] 货物、商品和商品具有与银行法第 425(1) 小节相同的含义; (effets, denrées ou marchandises) 合资企业是指一个人的联合体,如果根据加拿大法律,这些联合体之间的关系不构成公司、合伙或信托; (coentreprise) 人包括信托、合伙企业、合资企业和自然人或公司的协会; (personne) 行长是指银行行长; (主席)决议是指董事会的决议; (解析)证券是指任何类别或系列股份的股份或公司的债务义务,包括证明这些股份或债务义务的证书; (valeurs mobilières) 子公司的含义与《金融管理法》第 83(6) 条中的含义相同; (filiale) 仓单与《银行法》第 425(1) 条的含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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