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兰市和奥克兰海港局授权法案 1914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新西兰
发布时间:1914年11月02日
重印于 2010 年 11 月 1 日 奥克兰市和奥克兰海港委员会授权法案 1914 地方法案 1914 第 7 号 同意日期 1914 年 11 月 2 日 注 1989 年法案和法规公布法案第 17C 节授权的更改已在本电子版中进行。这些更改的概要在本电子版末尾的注释中列出,以及有关本电子版的其他说明材料。内容 标题 1 简称 2 为街道目的而征用的某些土地 3 已确认的通知等 4 在宣布为公共街道之前要布置的街道 5 某些土地的出租、出售等权力 6 筹集 100,000 的特别贷款的权力 已废除7 除 1974 年地方政府法和 1981 年公共工程法规定的权力外,特此授予的权力。 8 与 JJ Craig (Limited) 达成的协议被废除 9 理事会有权单独筹集一笔 274,000 美元的贷款 废除 10 筹集贷款的目的 废除 11奥克兰市综合贷款,1914 年 废除 12 建立学员训练大厅等的权力 13 议会可以租用或出租建筑物 15 宣布某些私人街道为公共街道的权力 附表 1 附表 2 附表 3 附表 4 赋予市长、议员、和奥克兰市公民为了为该市提供新的交通出口而获得和处理奥克兰市的某些土地,授予某些租约s,合并某些贷款,在奥克兰地区建造或保留某些建筑物,并接管某些街道;并使奥克兰海港委员会和贝壳杉点公园保护区的受托人能够交换某些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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